治理“老鼠仓”需诚信基金管理更多资金
[ 来源:八亿财富 | 作者:炒股高手 | 时间:2008-08-27 | 收藏本文 ]
据报道,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拟新增条款,追究金融从业人员"老鼠仓"行为的刑事责任。"老鼠仓"当事人最高可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最高可被处5倍的罚金。
这一新增条款对于我国的A股市场肯定是利好作用,因为证券交易将更加公平,基金的收益将不会被"老鼠"蚕食,基民投资证券市场的积极性也会更高。
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如何界定"老鼠仓"?基金经理的岳母买股票算不算是"老鼠仓"?如果是他的小学同学买股票算不算是"老鼠仓"?很多时候,管理层很难找出基金经理真正的自营账户,从目前曝出的"老鼠仓"丑闻来看,主要是基金经理自己吹牛所致。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基金经理足够低调,选择的账户又足够分散和隐蔽,那么管理层很可能难以找出其真正的"老鼠仓"所在。而且,从世界股市的发展史来看,"老鼠仓"问题就从来没有被解决过,只能是处理掉低水平的"老鼠仓",容忍高水平的"老鼠仓"。
后来,美国的投资者发现了一个躲避"老鼠仓"的好办法,基民买基金不再看基金是否新发行,也不看是哪个基金公司,也不研究是什么类型的基金或者基金名称,而直接选择基金经理。即我只买张三管理的基金,或者我只选择李四操盘的基金。如此一来,基金经理本身的名头就很值钱,那么基金经理也就会努力提高自己管理基金的投资业绩,那么"老鼠仓"、基金黑幕等事件也就会少了很多。
所以,制定法律的罚则是一方面,从投资者思想上来让基金经理弃恶从善才是从根本上减少"老鼠仓"的办法。此外,水至清则无鱼,想彻底根除"老鼠仓"绝无可能,但好的制度可以让有"老鼠仓"历史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规模越来越小,让更诚信的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规模越来越大,能做到这一点,也就足够了。
(周科竞) 北京商报
>> 相关资讯:
上一篇:当前点位考验基金经理 零仓位凸现基金困局 下一篇:刑事处罚“老鼠仓”行为以法治市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您对治理“老鼠仓”需诚信基金管理更多资金的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热门搜索 股票 基金 黑马 财富 指标 炒股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