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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60061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 来源:八亿财富 | 作者:炒股高手 | 时间:2008-07-15 | 收藏本文 ]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A股相关股东会议

    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

    于2006年7月19 日实施首次复牌。

2、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安排追加对价。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法定最低承诺

(1)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 )持有的公司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2、特殊承诺

                                               承诺

股东名称                   特殊承诺                   履行

                                               情况

上海大众公

用事业(集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十二个月后的三十六个月内,大众公用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严格

                                               履行

团)股份有 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承诺

限公司

上海大众公 向大众交通股东大会提议近三年(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每年分红    严格

用事业(集                                         履行

团)股份有 的比例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投赞成票。             承诺

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发[2005]52 号)的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非理性波动,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

       续 3 个交易日低于 P0 (期间若有除权除息,则作相应调整),大众公用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

上海大众公

       日后二个月内择机投入总量不超过10000 万元(含交易费用)的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严格

用事业(集

       集中竞价(含集合竞价)的交易方式购买一定数量大众交通的 A 股。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十   履行

团)股份有

       二个月内,大众公用将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的义务。 其中P0   承诺

限公司

       按照以下公式确定: P0 = P1 / (1 N) 公式中: P1 : 截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的

       股权登记日,前90 个交易日(含股权登记日)收盘价的简单算术平均价 N  : 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最终方案中,每 1 股A 股对应的对价股份数量。

上海大众公

       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前提下,同意向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议在 2006   严格

用事业(集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   履行

团)股份有

       总股本增加30%或以上,并投赞成票。                           承诺

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   严格

券股份有限  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大众交通股份总数的比例   履行

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承诺

国泰君安证                                              严格

       向大众交通股东大会提议近三年(2006 年度、2007 年度、2008 年度)每年分红的比例均不低

券股份有限                                              履行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投赞成票。

公司                                                 承诺

国泰君安证  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的前提下,同意向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提议在 2006   严格

券股份有限  年中期进行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利润分配(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后公司   履行

公司     总股本增加30%或以上,并投赞成票。                           承诺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2006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2006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2006 年上

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每 10 股转增 3.5         股的比例,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954.55 万股,A 股于 2006 年 9 月 1 日(B 股 9 月7 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80824.71 万股。

3、2007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2006 年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按照每 10 股送 3 股的比例送红股,新增股本24247.42 万股,A

  股于2007 年5 月8 日(B 股5 月11 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5072.13

  万股。

4、200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200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 2007 年利润分

  配方案,公司按照每 10 股送 5 股的比例送红股,新增股本 52536.06 万股,

  A 股于2008 年5 月5 日(B 股5 月8 日)实施,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57608.19

  万股。

5、股革实施后至今公司未发行新股。

6、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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